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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局諮商所設置許可字號:北市衛心字第1103080149號函

諮商須知

  1. 為確保諮商品質及維護當事人隱私,所有諮商來訪請先電話預約,我們不提供開放參觀,謝謝體諒!
  2. 有需要諮商的朋友請先行來電預約或電話留言:(02)2509-3707,我們的工作人員將為您說明。留言時請記得留下您的姓名及聯絡電話,我們會盡速回覆您。
  3. 我們不提供電話諮詢服務。
  4. 為維護您與下一位時段預約者的權益,及避免諮商人員的時間損失,請務必遵守預約時間準時前來!若您已完成預約卻因故無法前來,最慢需要在預約時段前一天提早告知(例如預約時段為週三下午1:00,則最慢需要於週二下午1:00以前告知/若預約時段前一天剛好為週末假日,則最慢需要於週五前告知)。
  5. 於諮商時間遲到或無故爽約,您的時段將可能不敷使用外且須照常付費,因此,為了確保諮商品質及相互尊重體諒,請遵守諮商協談時間。
  6. 諮商次數及時間將由您和諮商人員共同討論決定。
  7. 您所晤談的內容我們有保密的責任與義務。但依心理師法規定,如有違反特定法律、自傷∕傷人之危機時,亦有義務進行轉介與通報之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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